西安财经大学离退人员钓鱼协会章程

作者: 时间:2019-05-23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西安财经大学钓鱼协会是在学校老龄工作委员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领导下的老年体育锻炼性群众组织,协会应当建设成为民主、团结、和谐、进步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按照“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要求,丰富和活跃离退休老同志的文体活动和精神生活,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增进健康,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

第三条:钓鱼会在坚持经常训练的基础上,适当参加校内外有关的比赛活动,互相学习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技水平和身体素质,展现离退休人员的风采,为学校争取荣誉。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钓鱼协会是在西安财经大学离退人员管理处领导下的群众组织。

第五条:协会设立会长1名;秘书长1名;委员34名(可兼联系人)。

第六条:结合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分131号、65号(含红专路)、明德门(含吉祥村)、咸宁路家属区四个联系小组,每组指定联系人一名。

第七条:会长由协会全体会员提名选举产生,报离退处批准,三年一届,可连任。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会员原则是西安财经大学的离退休人员,身体健康,行动方便,有钓鱼兴趣和爱好者。

第九条:有兴趣加入协会的人员须本人申请,离退处管理处批准并发给证书。

第十条:年龄超过80岁的会员,会员资格原则自动退出。

第四章 活动

第十一条:钓鱼活动由钓鱼协会负责,原则上一年两次。视天气确定时间。

第十二条:参加活动的会员应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自愿参加。

第十三条:钓鱼的工具、诱饵等由会员自备。

第十四条:适时组织趣味钓鱼比赛

第十五条:适时组织室内活动,开展钓鱼讲座、经验交流、心得体会交流等。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六条:活动经费宜采用自费公助的形式,每位会员每年缴年费50元。

第十七条:会员缴纳的会费由指定人专管,每年第一次活动时收取,次年第一次活动时汇报经费使用情况。结余经费结转到次年。视情况再确定次年的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离退休管理处负责每次活动交通费、保险费、便餐和比赛奖品等。

第十九条:收取的会费作为离退处安排活动经费的补充。

第二十条:其他费用个人自理,如要带走的鱼费等。

第六章 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是群众组织,自愿入会,退会自由。充分体现尊重个人兴趣爱好。

第二十二条:虽然钓鱼活动是一项有益的户外健身休闲活动,但是由于离退休人员年龄偏大健康情况受限应特别注意安全。由自身身体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由本人负责。

西安财经大学钓鱼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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