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西安财经学院党总支、党支部选举工作条例》,制定选举办法。
一、离退处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选举采取差额选举,选举工作在本届总支部委员会主持下进行。
二、选举的程序:
1.清点党员人数;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4.介绍候选人;
5.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党员填写选票,按顺序投票;
7.清点选票,确认有效选票;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9.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三、出席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身体原因(老年痴呆、脑中风后遗症、长期瘫痪在床)不能清醒表达个人意见及长期在国外的党员不计入应到会党员的基数。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如赞成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在选票姓名下方表决意见栏内划√;如不赞成选票上所列的某一候选人,则在姓名下方表决意见栏内划“×”;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上候选人的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表决;所选人数应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否则为无效票;如对选票上所列的某一候选人投弃权票,则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表决意见栏内划“○”。
五、选票一律用黑色或蓝黑色笔书写,位置要端正,符号要准确。若另选他人,其姓名要书写清楚,无法辨认的不予计票。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要亲自将选票投入规定票箱。长期在外地居住及临时外出的党员,若不能及时赶回投票现场,可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进行投票。
六、投票的顺序:首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由实到党员投票。
七、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九、大会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3 名。在本届总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计票人由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全体党员通过。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本届总支部委员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主持人向全体党员宣布并公示。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时,其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
十、选举工作要充分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保障选举和被选举人的正当权利。
十一、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离退处党总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研究处理。本选举办法由离退处党总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全体党员通过后生效。
离退处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简介
2019年6月10日
序号 |
候选人姓名 |
职 务 |
备注 |
|
|
1 |
王卫东 |
党总支副书记,副处长 |
|
|
2 |
孔锡明 |
党总支书记,处长 |
|
|
3 |
吴金良 |
行政党支部书记 |
|
|
4 |
郑元青 |
行政党支部副书记 |
|
|
5 |
段富奇 |
办公室主任 |
|
|
6 |
杨胜利 |
副处长 |
|
|
注:按推荐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排序。
离退处党总支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