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西安财经大学老年乒乓球协会是在学校老龄工作委员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领导下的老年体育锻炼性群众组织,协会应当建设成为民主、团结、和谐、进步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按照“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要求,丰富和活跃离退休老同志的文体活动和精神生活,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增进健康,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
第三条: 老年乒乓球协会在坚持经常训练的基础上,适当参加校内外有关的比赛活动,互相学习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球技水平和身体素质,展现离退休人员的风采,为学校争取荣誉。
第二章 成员
第四条: 凡我校离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的爱好和特长,自愿参加参加乒乓球协会者,向会长提出申请,并填写《老年乒乓球成员登记表》,经协会领导考核同意后,方可成为团队员。考核条件由各协会制订并具体掌握。
第五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乒乓球协会的工作和活动,可随时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监督协会经费和设备等的使用管理。
第六条: 会员须应服从会长领导,遵守协会训练规则和纪律,团结和谐,相互理解支持,积极认真参加协会安排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有关任务;每个人参加训练和比赛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既保证训练效果,也要保证个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三章 组织
第七条:协会设会长 1 人,副会长 2 人, 顾问2人,技术指导 1-2 人,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第八条: 协会负责人由热心老龄事业、乐于奉献、愿意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由相关的组织管理指导能力,责任心强,顾全大局,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指导,健康状况比较好的同志担任。
第九条: 协会负责人,由协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每二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各负责人,每年召开 2-3 次会议,计划、安排、研究、总结工作。
第四章 活动
第十一条: 按照老年乒乓球活动的特点,应坚持常年训练,重在参与,贵在坚持。遇有比赛任务时,可根据需要增加训练次数。凡参加校内外的比赛,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统一安排或审批。
第十二条: 团队需要请指导教练、体育用品和设备等,应事先提出申请,经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批准后办理。学校提供的以及团队向外争取到的经费和物品,均按照学校财务处的《财务管理办法》和《物资管理办法》执行。